一、组织构成
万泰平台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评审委员会”)构成如下:
主任委员:黄振华(院长)
委员✨:胡婉(研究生导师)、孙茜(行政管理人员)、王洪亮(二级纪委委员)🟠、季一江(研究生代表)
二🏋️♀️、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
1、参评对象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;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仅限于非在职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研究生,其他定向就业除外🏌🏿♂️。
2、申请条件
详见《万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发[2019]144号,附件1)中“第二章”中的相关规定🪚。
三、奖励标准和名额
1😚、奖励标准
详见校发[2019]144号文件“第二章”中的相关规定🗜。
2、名额
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,万泰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:

四、具体安排
(一)《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》公示
时间: 10月10日-11日(2个工作日🤦🏽,不得晚于10月11日)
方式:万泰平台网站
对本细则如有异议🧘🏿👲🏽,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万泰评审委员会。
办公地点♔:沙河校区3号楼307,办公电话:61776179
(二)申请流程
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《万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🌮🙆♀️,于10月15日前提交至沙河校区3号楼307办公室孙老师🏊🏽♂️。
申请学业奖学金的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,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。
(三)评审🪷🛴、审定及结果公示
1.万泰评审及公示
万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评审结果公示时间: 10月21日-25日(5个工作日🫲🏽,公示结束期不得晚于10月28日)
公示方式:万泰网站
(2)学校审定及公示
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。
审定结果公示方式:学校OA系统✡︎、研究生工作部🔂、研究生院网站
(3)申诉流程
对万泰评审结果如有异议🙍🏿♀️,可于公示期间向万泰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。如对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🛟。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复核和调查情况予以裁决为最终回复。
万泰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:61776179,电子邮箱:sunqian9311@163.com
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。